香港稅務
「低稅率、鼓勵營商」是香港政府一貫奉行的政策,香港除了擁有許多國家和地區不能比擬的優點外,還在稅務方面為企業提供最理想的營商環境,助投資者拓展業務。
作為一家建基香港的專業顧問公司,V CPA Limited 在稅務、會計、審計、風險管理、報稅等方面擁有豐富經驗,能應對企業的各種需求,結合行業特點,有效地為投資者排憂解難,成就願景。
V CPA Limited 的稅務調查諮詢小組由多年香港稅務顧問組成,透徹了解香港的稅務法則,且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。憑藉對客戶業務和行業的深刻認知,可協助客戶解決來自稅務調查問題,為客戶辨別營運中的風險與機遇。幫助客戶提高合規程度、爭取最多稅務優惠。
我們的顧問致力以專業、嚴謹的態度,針對每一位客戶的不同情況,設計創新、全面的稅務方案,並可就跨國集團稅務和個人稅務等問題向客戶提供專業建議,務求協助客戶尋找節稅空間。
我們的稅務服務包括:
- 申報延期及反對
- 稅務訴訟
- 企業稅務規劃服務
- 企業稅務調查諮詢
- 港個人稅務規劃
香港《稅務條例》規定的主要徵收稅項如下
- 利得稅
- 薪俸稅
- 物業稅
稅務調查服務 (Tax Audit – Field Audit and Tax Investigation)
貴司收到稅務局的信函,左上角的檔案號碼File number是 4A, 4B, 4C開頭,代表你不幸地被稅務局開檔案進行調查。此時要委任稅務代表 V CPA 跟稅務局周旋,一般處理時間大約三個月至兩年,視乎納稅人能否提供稅務局所需資料以了結調查個案。
稅務局會定時在網上發出判決檢控個案以警惕其他納稅人:
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i/ppr/pca.htm
實地審核及調查 (Tax Audit – Field Audit and Tax Investigation) 主要分為以下三大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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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調查(Tax investigation) – 極嚴重的個案,會調查每一年,有機會刑事檢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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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地審核(Field audit) – 大部分個案是實地審核,主要查問其中一年再將結果推斷至其他年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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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避稅個案(Anti-avoidance) – 阻止納稅人用過份進取的避稅計劃
在檔案號碼其實會顯示不少的重要資訊,例如嚴重程度、調查性質等等
例如: 4C6-B987654-ABC(10)
- 4B8 代表納稅人個案屬於刑事檢控組別、一般稅務局會要求納稅人和律師一同出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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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C6 / 4C7 代表納稅人個案屬於反避稅組別,常見個案是納稅人用過往進取的避稅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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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分段的A987654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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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代表反避稅個案(Anti-avoidance)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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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代表稅務調查(Tax investigation)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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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代表實地審核(Field audi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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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的(37)代表稅務大樓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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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樓(刑事檢控個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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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樓[實地審核個案(Field audit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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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樓[稅務調查(Tax investigation)和實地審核(Field audit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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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地審核及調查(Tax Audit – Field Audit and Tax Investigation)常見個案:
- 購買物業的資金來源
- 獨資企業東主
- 公司以現金交易為主
- 收取或支付佣金行業(保險經紀, 地產經紀)
- 業務紀錄不齊 (沒有正式收據)
- 公司支出包含大量私人開支
- 公司股東、東主的私人戶口有大量生意存款
稅務調查常見的評稅方法:
- 資產增加分析法 (asset betterment method)
- 銀行戶口分析法 (bank accounts analysis method)
- 入息推算法 (income projection method)
稅務調查流程:
- 稅務局在開檔案前先為納稅人進行背景調查及索取資料 (會計帳簿、銀行帳戶、收入支出發票等資料)
- 與稅務局進行初次會面 (Initial Interview)
- 稅務局職員到納稅人公司進行實地考察 (site visit)
- 提交解決方案 (settlement proposal) 給稅務局達成共識
V CPA 如何協助納稅人處理稅務調查:
- 檢閱提交給稅務局的資料,包括會計帳簿、銀行帳戶、收入支出發票等資料
- 檢閱過往年度納稅人的報稅情況
- 準備銀行存款支款分析 (Bank deposit / withdrawal analysis)
- 檢閱現時納稅人公司的會計比例 (毛利率、存貨比例、應收應付比率、財務開支等等)
- 檢閱員工開支(對比公司開支和員工報稅表是否吻合)
- 檢閱開支扣除 (買貨成本和營運開支比例)是否合適
- 物業投資的資金來源 (source of fund)
- 納稅人近親的稅務狀況
- 與稅務局主任溝通及了解稅務調查方向
- 在納稅人與稅務局進行初次會面 (Initial Interview)前先準備模擬會面 (Mock Interview)
- 陪同納稅人出席稅務局的初次會面 (Initial Interview)
- 陪同納稅人出席稅務局的實地考察 (site visit)
- 檢閱稅務局發出的初次會面會議紀錄 (interview note),並提供意見及更正會議紀錄 (interview note)資料
- 與稅務局達成結案共識
- 提交解決方案 (settlement proposal)
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 80 條的檢控 (可判處罰款):
- 未有在指定時間內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須課利得稅
- 未有通知稅務局局長有關僱員停止受僱和離港前的資料
- 作出不正確的陳述,申索供養父母免稅額
- 漏報董事薪酬
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 82 條的檢控(可被判入獄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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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虛假的陳述以申索「個人進修開支」「居所貸款利息」「認可慈善捐款」「供養父母免稅額」的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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漏報租金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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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存虛假的帳簿或會計紀錄,從而誇大公司的購貨額或減少公司的銷售額
《稅務條例》第82A罰款政策
罰款可視乎每宗個案的情況而上調或下調(最多25%)
組別(a): 罰款由15% 至 260% 納稅人蓄意漠視法例,採取故意隱瞞的手段,包括長期擬備虛假帳簿﹑虛報薪金開支﹑虛構記項或屢次多重漏報等。
組別(b): 罰款由10% 至 200% 納稅人由於魯莽而漏報收入,犯事的嚴重程度較低,包括挪用營業入息﹑出售廢料所得款額不入帳﹑或疏忽遺漏等。
組別(c): 罰款由3% 至 150% 納稅人沒有作出合理的謹慎措施,以致漏報入息,例如租約頂手費﹑一次過收取的佣金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