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一般程序,稅務局每年 4 月份第 1 個工作天向納稅公司發出大批利得稅報稅表。稅務局規定利得稅報稅表需在發出日起 1 個月內交回稅務局。怕來不及準備?立即了解以下2大個公司報稅重要事項!
1. 選擇報稅時間
選擇第一次報稅的時間很重要,以後報稅時間和第一次需統一, 一般公司常選擇以下兩個時間:
-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
- 每年4月1日至第二年3月31日 (與個人報稅時間相同)
按公司處理報稅文件的進度選擇報稅時間,對剛剛成立並登記業務公司而言,公司的首份利得稅報稅表會於業務開業,即持有商業登記證(簡稱 BR) 上的註冊日期起計約 18 個月後發出,如果 18 個月後仍未收到報稅表,公司就要盡快聯絡稅務局。而公司需要在報稅表發出日3個月內連同審計報告及稅務計算表一同遞交稅務局。以免引生不必要的稅務問題,記得要準時報稅。
- 準備認可扣稅証明
根據香港稅務條例,只要能証明費用是以賺取應評稅利潤而付出,基本上所有公司開支都可以扣稅,例如以下費用可獲免扣稅:
- 僱員的薪金、福利、遣散費、長期服務金、花紅津貼
- 廣告、設計或專利的註冊費用
- 營運的水費、電費、電話費等
- 以公司名義向認可的慈善機構捐款,總額不少於$100就可以獲扣稅
- 公司的壞帳和呆帳
- 僱主對於僱員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固定供款
- 專業費用包括會計開支、公司秘書及核數師支出
其他成本如工業或商業建築物及構築物的免稅額,機械及工業裝置,納稅人亦可享「折舊免稅額」的稅務優惠, 詳情可向稅務同事了解。